上海市教委关于建立健全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25浏览次数:18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2013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59号)的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我市高等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市高等学校(包括教学场所设在我市的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机构的教师,下同)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增强师德自觉,激发师德建设的内生动力

高校师德建设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教师是办学的主体,高校师德建设要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通过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廉洁诚信,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高校师德建设要坚持价值引领、师德为上、以人为本的原则。学校要坚持价值引领,引导教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鼓励教师树立职业理想;要坚持师德为上,找准高校教师思想的共振点和情感的共鸣点,引导和激励教师做学问之师、品行之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高校教师的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激发其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培养其职业神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校要为师德自觉、自律、自强酿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提升教师的职业尊严感、自豪感和荣誉感,为师德建设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二、加强师德教育,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

建立健全教师入职师德考察标准和把关机制,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自身必须具有健全的身心、高尚的灵魂和经得起考验的道德。建立规范合理的教师准入机制,在教师招聘录用和人才引进中,完善考察内容,提高入职条件,量化考核标准,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品行考察,要求入职者文凭人品俱佳、德才兼备、身心健康,切实把好入口关。

加强新入职教师的师德教育,明晰教师职业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规范。组织新上岗的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教师全面了解和掌握与教师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要求,做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且能为人师表的合格教师。

实行教师入职宣誓和师德承诺制度,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理念。高校要利用各种媒介和媒体加大“教师誓词”的宣传力度,让大学教师人人知晓并践履;组织新教师入职宣誓,由优秀的老教师领诵,组织老教师观看入职宣誓仪式、聆听誓词,并借助社会媒体对新教师入职仪式和教师誓词进行宣传报道,以引导社会关注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师德建设氛围;教师入职后要签定师德承诺书,对承诺内容要科学化、具体化,使其对教师行为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在师范类高校学生入学及毕业时,推广“教师誓词”宣誓仪式教育活动,为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师德基础。

充实师德培训内容,将中华传统师德融入培训和履职的全过程。组织专家对中华传统师德进行整理和提炼,取其精华并配以生动故事汇编成册,作为师德培训教材,以师德故事感染人,以教师楷模引领人,以师德精神鼓舞人;在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教师入职岗前培训中,重视教师礼仪培训,从语言谈吐、举止行为、仪表仪态上提升高校教师的气质风度,将为人师表的职业要求落在实处。培训过程要注重实效,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能让师德培训变为程序化的走过场。

明确教师职业道德底线,守护教师的职业良心。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勉励教师在守住职业道德底线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职业素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必须有不少于6小时的师德教育专题内容,在职教师的培训必须包含一定数量的师德教育学分,使职业道德规范深入每位教师心中。

设立青年教师“师德导师”制度,构建师德建设的“传帮带”机制。高校要为新入职的青年教师选配“师德导师”,切实发挥优秀的老教师在师德建设方面的“传帮带”作用。

定期举办师德师风交流研讨会,形成师德建设的浓厚氛围。高校各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场师德师风交流研讨会,为师德优秀的教师提供交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经验的固定平台

统一师德教育目标和内容,创新师德培训形式。制定全市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各类高校教师的师德教育目标和内容,探索和创新师德培训形式,推介高质量的培训教材和典型案例,提高师德教育的质量。

三、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

倡导尊师礼仪,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是师德建设的重要外生动力之一,只有获得充分尊重的教师才能有效地传播知识和真理、有力地影响学生和社会大众。上海市及各高校应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对中国古代的拜师礼、谢师礼等进行创造性转换,并在大学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和研究生、博士生入学和毕业时进行推广和尝试,使广大学生尊重教师和教师职业,通过“尊其师”进而“信其道”。

加大师德典型的挖掘、表彰和宣传力度,倡扬师德正能量。各高校应该加大对教育功臣、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典型人物的宣传,通过他们影响青年教师的成长。每年举行全市性的教师节主题活动,表彰师德典型,并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形成立体化的宣传态势。各高等学校要支持市教委建立全市性的师德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数据库,为师德宣传提供丰富资源。

严格师德楷模的评选标准,充分发挥师德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各高校师德楷模的评选要“去行政化”,评选对象向一线教师倾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让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广泛参与投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对师德楷模评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选教师的事迹要网上公示,对当选教师要进行深入广泛地宣传报道。

利用新媒体,倡扬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师献身教育、立德树人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传高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做师德楷模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健全师德考核机制,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

       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师德评价体系。要以《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教师道德评价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评

支持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第三方师德评价机构,建立科学的师德考核机制。为了提高教师在师德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强化行业自律,探索成立面向全市的民间师德评价机构,研究科学化的师德考核方法,制定合理的师德评价标准,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对全市高校的师德状况进行客观评价,每年发布一次师德建设年度报告。同时,要把全市师德建设状况作为教育科学研究和高校管理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和高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细化师德考核办法,完善师德考核规范。各高校要加强师德考核办法的制定工作,师德建设情况将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评特色、上等级和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内容。各高校须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每个教师的师德状况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五、注重师德激励,引导广大教师提升精神境界

高校在师德建设中要高度重视挖掘、发现和褒扬广大普通教师身上的师德闪光点,形成以讲师德为荣,讲师德得益,不讲师德为耻,师德失范受损的师德激励机制。设立多等次的教师荣誉,完善教师表彰制度和体系。开展各层级师德荣誉的评选和激励,弘扬高尚师德,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确立师德至上原则,将师德激励机制制度化。完善师德激励机制,设立师德方面的专项考核。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奖、研究生导师遴选,以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培中,师德优秀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树立学校师德标杆,彰显师德的引领功能。高校在“校长奖”(教师类)评选中,对师德最为突出的教师给予“校长奖师德特别奖”的校级荣誉,并辅以较高的物质奖励,激励广大教职工努力成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榜样。

六、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校友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对师德行为的约束、警戒作用。全市设立统一的师德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并在全市主要的教育新闻网站上予以公布;各学校的网站首页上也应公布相应的师德举报平台。学校要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充分发挥高校相关机构作用,快速处理师德应急事宜。切实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各级学术委员会、院系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建立科学的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办法,建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对引起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问题,要迅速调查,快速回应。

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使师德督查常态化。要将《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通过师德师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师德工作的监督。

七、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约束功能

确立师德底线规范,建立师德惩处机制。要加大师德方面的惩处力度,起到良好的惩戒和教育作用。为了发挥惩处案例的警示作用,所有的师德惩处案例,均要形成书面材料,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公布的范围以处置主体的管辖权为准。学校处理的,必须在全校公布;影响广泛,媒体高度关注的,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公布的方式可以会议传达、电子邮件群发、媒体刊登等多种形式进行。

遵循法律法规,惩处失德行为。凡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教育法等师德规范的个人,取消当事教师已经获得的所有政府性荣誉或先进称号。师德考核结果必须跟教师的绩效奖励、职务晋升等直接挂钩。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高校成立“教师职业伦理委员会”,作为处理师德失范及违背教师法等行为的最高权力机关。其成员重要由德才兼备的知名专家、教授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对师德评议、考核、监督和失德行为惩处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调查、审核和评定。上海市教委应成立相应的“教师职业伦理委员会”,处理各高校“教师职业伦理委员会”处理师德失范行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建立问责制度,确保高校领导师德监管到位。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加以及时处理。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高校分管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在各级文明单位评选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问题严重、师德建设不力、师德被问责的单位,不得参加各种文明单位评选;已经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一律予以摘牌处理;其主要领导在当年和次两个年度不得参加任何评优或职务晋级(升)。

八、加强师德理论研究,发挥专家决策咨询的智库作用

确保师德研究的经费投入,形成专业化的师德研究队伍,加强对当前师德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理论研究,破解师德建设难题,为师德建设决策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着力培育师德建设专业化智库,积极发挥以教师为主体的民间师德研究与评价机构的作用,为教育行政和决策部门提供智力支撑。

提高师德舆情的专业化应对能力。根据高校师德建设自身的规律性和特殊性,有效地分析师德舆情,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各高校须根据实际,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学术道德与科学伦理委员会,负责处理教师学术道德方面的投诉,以提高相关处置应对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九、加强师德建设的领导与保障机制,形成高校师德建设的合力

教卫党委、市教委成立师德管理联席工作机构。其成员由纪检组、宣传处、德育处、人事处、科技处、教育工会、政策法规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机构主要负责部署师德建设整体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师德工作及重大事项。联席工作机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专题分析师德方面的问题,研究和部署师德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相关工作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性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交流各单位的工作经验,部署师德建设工作。

高校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其成员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主任,负责师德建设相关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和教师代表担任委员,统筹领导学校师德建设,审议学校师德建设的重要政策、制度,对影响学校建设发展的重大师德问题作出决定。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

将师德建设经费纳入高校总体经费预算,为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化机制提供物质保障。筑牢师德建设联合工作机构的群众基础。高校的师德建设联合工作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吸收一定数量的校内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使其拥有坚实的群众基础。设有学术与科学伦理道德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的高校,应该将其纳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统一管理机制下,使学术道德成为高校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抓手。

 (来源:上海“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课题组 2016年1月18日)  

(文字编辑:林雅静 网络编辑:林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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