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教师职业行为伦理规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1-05浏览次数:10

教学委员会是教学工作方面的专业职责组织,于20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在国际社会对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呈广泛趋势的背景下在各国相继成立。教学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是进一步改善教师专业标准和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其中包括建立和制定教师专业的行为伦理规范与支持教师的学习发展。

爱尔兰教学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代表了爱尔兰教学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十年来一直受到众多爱尔兰教育界人士的支持。职业行为伦理规范,不仅是对教师职责的基本道德规范,更应始终贯穿于教与学的整个故事的全过程。为加强和支持爱尔兰教学发展,经过广泛咨询协商,爱尔兰教学委员会于2012年批准了《教师职业行为伦理规范》第二版,当前正在使用的2016年7月版是这一更新的第二版,现在主要采纳了最近对《2001-2015年教学委员会法》(第5部分)章节的修正。

教学、知识、技能、能力和行为伦理规范

教师的首要角色是教育。以下道德价值观是本行为伦理规范制定的教学、知识、技能、能力和行为标准的基础。

尊重:教师要维护人的尊严,促进公平以及情感和认知的发展。教师在其职业实践中,要表现出对多元精神和文化价值观、多样性、社会正义、自由、民主和环境的尊重。

关爱:教师的工作实践要立足于维护和实现学生的最大利益,在开展教学实践中,教师要通过积极影响、专业判断和同理移情来展示这一点。

正直:诚信、可靠和道德行动体现在诚信上。教师通过自己的专业承诺,责任和行动来锻炼和体现。

信任:教师与学生、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学校社区和公众的关系应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信任体现了公平、公开和诚实。

 

以下为正文:

爱尔兰教学委员会谨代表教学专业人士,订定以下伦理规范,适用于所有教育委员会注册教师,不论其职务如何。

1.职业价值观和职业关系

教师应该:

1.1关心、公平对待学生,最大限度维护学生利益,设法激励、鼓舞学生努力学习并庆祝学生的成功。

1.2承认并尊重学生的独特性和个性特征,满足学生的个别学习需求,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3致力于促进教育公平和全纳,尊重和包容教育的多样性,如因性别、公民身份、家庭状况、性别取向、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民族、种族地位以及社会经济地位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以及未来促进平等立法可能涉及的一切方面。

1.4 设法与学生、同事、学生家长、学校管理者及学校社区有关成员之建立积极的关系,在人际交往中充分体现职业操守和判断力。

1.5努力创建和维持互相信任和互相尊重的学校工作文化环境。

      2.职业道德

教师应该:

2.1在所有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应诚实、正直、守信。

2.2尊重他人隐私以及做好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确保有关信息的机密性,除非法律要求公开或对某个个体幸福进行合法关切。

2.3诚实地表现自己的专业地位、专业地位、专业资格和专业经验。

2.4在履行专业职责过程中使用正式编制注册的名字。

2.5避免专业工作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以免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3.专业行为

教师应该:

3.1维护教师职业的信誉和地位。

3.2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照顾受其督导的学生,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3.3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3.4遵守旨在促进学生教育、幸福和保护的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程序和方针。

3.5适时酌情汇报影响学生幸福的事故或事件。

3.6在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以专业、协作和支持的方式与学生、同事、家长、学校管理人员和学校社区的其他人进行有效沟通。

3.7确保与学生、同事、家长、学校管理者以及学校社区的其他有关员的任何一次交流都是合适的,包括通过电子媒体的交流,如电子邮件、信息和社交网站。

3.8在从事学校活动时,保证不会故意存取、下载或以其他方式拥有不适当的电子或其他格式的不适宜材料、图像等。

3.9保证不在未知情的情况下查阅、下载或以其他方式拥有以电子或其他形式储存的非法资料、图像等。

3.10保证不在受任何物质影响的情况下进行教育实践,以免有损教学能力。

4.专业实践

教师应该:

4.1在促进学生学习、教学规划、教学监测和评估、教学报告和反馈等方面坚持高标准。

4.2应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3为学生设计清晰、有挑战性和可实现的学习目标,并与他们进行沟通。

4.4创设有利于学生作为主体积极参与学习过程并掌握终身学习技能的学习环境。

4.5发展能够支持差异化教学的教学、学习和评估策略,以尊重所有学生的尊严。

4.6通过参与和反思学生发展、学习理论、教学方法、课程开发、道德实践、教育政策和法规来完善教师的专业判断和专业实践。

4.7在互相尊重的背景下,对于自己教学实践的建设性反馈持开放和积极反馈的态度,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主动寻求支持、建议和指导。

4.8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的利益。

5.专业发展

教师应该:

5.1通过以下方式承担和提高其专业实践质量的个人责任:

积极主动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理解,与时俱进以跟上最新专业发展。

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基础,对其专业实践进行反思和批判性评价。

充分利用终身专业发展机会,实现长久的专业发展。

6.专业协作与合作

教师应该:

6.1与教学同事和学生教师合作,分享、发展和支持好的教学实践,并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最高质量的教育体验。

6.2在适当情况下,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校管理者、其他教职工、相关专业人员及更广泛的学校社区合作,努力有效满足学生发展需要。

6.3酌情与教育和技能部监察员以及其他法定和公共非法定教育和支持服务部门合作。

6.4参与课堂和学校层面课程规划、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

 

(来源:爱尔兰教学委员会,Teaching Council,2016 年7月版

(文字编辑:申 晨  网络编辑:舒 松

 



友情链接 中国教育部官网 上海教育门户网站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10号楼219-220室  电话: 021-54642752

邮箱:shsdyjzx@shnu.edu.cn

Copyright © 师道网

Shidao.shnu.edu.cn

www.shidao.online

总第: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