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师德为上,增强师风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7-06浏览次数:11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1.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习近平新时代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特点,善于运用高校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2.工作要求

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师德师风机制建设

1.立足学校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按照抓当前、管长远、见实效原则,整体构建师德师风建设新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各项制度中。坚持统筹设计,坚持教学岗位、管理岗位、服务岗位全方位推进,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浓厚氛围;坚持从师生员工反映最突出、最现实、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科学谋划,有序推进。

2.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机制。学院在教师招聘录用和人才引进中,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行考察;人力资源部牵头,制定新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行考察标准和办法。实行师德承诺制度,人力资源部与新进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将高尚的师德要求作为遴选和考核的首要标准。学生工作处完善班主任、辅导员的遴选条件和考核细则,把高尚的师德要求作为遴选和考核的首要标准。

3.强化师德师风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院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党政办公室牵头、工会协同,负责系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师风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生动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全校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定期举行师德师风报告会、师德师风宣讲会;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等,对师德标兵、优秀教师进行专访,集中宣传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对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

图1 师德师风讲座

4.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将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人力资源部、工会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退休仪式,制定相关实施办法;人力资源部牵头,教务处等职能部门配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育,对新教师进行入职培训;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等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师风教育实效;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才培育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图2 退休职工欢送会

5.构建师德师风考核机制。人力资源部牵头,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等职能部门配合,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每年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考核结果存入师德师风考核档案。师德师风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学院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6.注重师德师风监督。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纪检建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了解教师在学生中的不良言论等,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学生工作处负责收集学生中关于师德师风的投诉和建议,及时汇总并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教务处教学督导室负责采取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师德师风评议等形式,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7.健全和强化师德师风奖惩机制。工会牵头每年开展一次“师德标兵”“学生最满意教师”等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人力资源部、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制定制度,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才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以及“晨光计划”“育才奖”“黄炎培奖”等各类荣誉称号评选中优先考虑。

8.健全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惩处机制。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评奖评优、安排实习、就业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对有上述情形的,纪检、人力资源部依纪依规依法,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涉及违法犯罪者,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先由学术委员会依据自身职责对其进行认定。

三、师德师风建设保障体系

1.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师风建设整体合力。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及工会、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教育规划、实施方案和师德标兵评比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制定计划、督促检查、调查研究、经验交流、评比表彰、理论研究等工作。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定期研究、检查本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精神,制定学校师德师风规范和实施计划,开展总结评比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2.完善研究体系。重视研究和探索习近平新时代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把握特殊性、增强引领性、体现前瞻性。教科研室牵头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科学研判师德师风舆情,引领学校师德师风研究和建设工作。

3.完善发展体系。教务处、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为教师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健全教师发展制度,构建完整的职业发展体系,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培训研修、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社会实践、社会考察和挂职锻炼,引导教师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自觉将师德师风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提高立德树人的自觉性。

4.完善保障体系。工会设立专项经费,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正确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5.完善责任体系。学院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落实系部的组织实施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任务落实到系部,落实到教研组,体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各项具体任务中。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或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供稿: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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