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7-22浏览次数:32

       上海交通大学一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全面实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定并认真落实《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在教师队伍建设中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强化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取得工作成效显著,有关经验做法介绍如下。

        一、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构建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上海交通大学高度重视教师思想引领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系统谋划,注重协同推进,在全校干部大会上及时传达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凝聚全校师生共识。20174月,上海交通大学率先成立了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和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作为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统筹推进教育者“明道、信道”,“立德、树信”,强化“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责任担当,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认真落实责任机制,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工作责任机制。学校主要领导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师德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总体协调推进师德建设工作;学校成立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是学校师德师风、学术伦理与道德事务的议事机构,负责拟定学风、师德师风、学术伦理与道德方面的规范、方针和政策,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术道德的宣传、教育等相关活动,组织调查并处理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伦理事件等。委员会秘书处挂靠人力资源处。

各院系负责人是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在院系学术委员会机构中设立学风与学术道德分委员会(或小组),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规化,并负责所在单位的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制度建设及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

        二、完善政策体系,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导向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和完善长效体制机制,学校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坚持价值引领、师德为上、以人为本,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机制,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风清气正、教书育人的良好师德师风环境建设。

2017年学校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考核评价指导意见》,将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选聘考核的基本要求,把师德师风摆在考核评价首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教书育人摆在中心工作位置,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严把人才引进关口,加强对拟引进教师思想政治考察,对教师考核评价中对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双重考察;明确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明确对思想政治和师风师德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研究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学校教书育人、科技创新和管理服务等三大奖励体系。加大对教书育人的奖励力度,提升奖励覆盖面,重点奖励在教书育人方面工作表现突出的一线教师,并将奖励与教师的职业发展和职务晋升关联,在广大教师中旗帜鲜明地树立“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价值导向,强化教书育人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改变过去师德师风在教师晋升、评价中的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

学校制定并认真落实《上海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试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崇尚诚实劳动,营造诚信环境,鼓励科研创新,促进学术进步,建立教师思想引领的长效机制。

在研究生导师师风师德建设方面,学校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育人规范》并认真落实,明确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目标,强化研究生指导教师责任,明确导师育人规范,导师应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在学术诚信、科研道德方面应以身作则,以自身勤奋、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献身科技事业的精神来感染、熏陶和训练研究生。明确德育育人与学术诚信是导师考评和招生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与重要指标,在学术道德、个人品性、师生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问题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注重典型示范,加强对于优秀典型的表彰力度

学校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2017年学校对全校教师奖励体系重新进行梳理,设立上海交通大学“教书育人奖”作为学校人才培养领域最高奖,重点表彰在学校“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推动学生“教育增值”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2017年组织了全校首届“教书育人奖”评选工作,将思想引领和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首位,评选标准突出教师实际贡献和水平,在广大教师中旗帜鲜明地树立“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价值导向,910日,学校在菁菁堂隆重召开2017年“教书育人 科技创新”表彰大会,在校内外各界引起热烈反响。2018年“教书育人奖”评选目前已完成,将在今年教师节表彰。

加强对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宣传在交大主页、微信平台等推出交大名师专栏,介绍“教书育人奖”获奖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获奖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深入推进“学在交大”。201711月与图书馆合作在新图书馆设立教书育人楷模墙,组织召开首届“教书育人奖”获得者教书育人座谈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弘扬交大育人楷模先进事迹。学校把“教书育人奖”获得者的先进事迹编撰成书,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在教师中明确树立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鲜明价值导向。

        四、突出工作重点,完善教师培训教育体系

学校把青年教师作为工作重点,把新教师入职培训作为关键环节,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2017年完善了新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引领,校党委书记姜斯宪为参加入职培训的新进教职工上思政课,以“立德树人,扎根交大,争做‘四有’好老师”为题做专题报告。席裕庚教授以“学术诚信的本质是坚持真实”为题,为新教工做专题报告。教师培训增加了实地国情考察、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等安排,组织学员去航天八院火箭总装厂、商飞以及张江科创区等实地考察,增强教书育人与研究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学校把宣传和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作为教师理论学习重点,在青年教师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培训班和教师沙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并组织学员论坛、国情考察等,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引领,倡导知行合一,在全校进一步形成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2017年下半年开始,学校每个季度组织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来自院系、机关部处、直属单位一线的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共计近300位青年骨干教师参加了培训学习;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通过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聆听著名学者意识形态专题报告、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学习、组织学员论坛、开展国情考察等环节,加强思想引领,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倡导知行合一。截至目前,组织了四期上海交通大学教师沙龙,邀请新当选院士毛军发教授,黄荷凤教授,世界计算机科学最高奖图灵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约翰•霍普克罗夫特教授以及教书育人奖一等奖获得者与广大教师面对面座谈,分享人才培养和学术探索道路的收获与感悟,激励教师做好立德树人和科研创新工作,教师沙龙形式生动活泼,深受广大教师欢迎。

       五、严格落实师德师风惩处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把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教师选聘考核的基本要求,把师德师风摆在考核评价首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引进、晋升、导师遴选、评优评奖等关系教师发展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学校研究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对有师德禁行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旗帜鲜明地规范教师行为,明确政策导向和教师行为红线,按照程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学校制定了《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对学院年度工作考核中,对学院文化建设中的“师德师风”项和一票否决中的“学术不端”项进行评议。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中有“师德师风”考核项,可一票否决。对于师德重大问题,涉及学术不端的,由学校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根据《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处理,未涉及学术不端的,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师德舆情,学校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教职工或学生的师德及学术不端行为,委员会秘书处按照相应程序会及时通知相关的院系、部门,并进行调查和处理,已经建立了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学校针对本科生课程,开展学生评教,评教分是教师的职务晋升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师德投诉举报途径畅通,如遇学术道德问题,委员会秘书处在接到举报或获得学术不端线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通报,并会同被举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共同讨论,及时决定是否对该项举报立案调查;如遇其他师德问题,也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学校对师德投诉举报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学校严格师德惩处,并根据具体情节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学校明确对于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但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处置拖延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教师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供稿: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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