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新时代师德公民道德和教师道德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3-08浏览次数:234

     20191225日上午,新时代师德与公民道德建设高端研讨会暨上海师范大学伦理学学科建设20周年座谈会在上海师范大学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伦理学会教育伦理专业委员会、上海市伦理学会、上海师范大学哲法学院、上海师德研究与评价中心、上海师范大学道德文明与宗教文化中心、《解放日报》社合作举办。来自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市委党校、上海社会主义学院、《解放日报》社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教育工作者30多人与会,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学术研讨与交流。

会议的第一阶段以“回顾、感恩与展望——纪念上海师范大学伦理学学科建设20周年”为主题,由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哲学系主任张自慧教授主持。上海师范大学哲法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在会议致辞中指出,伦理学是上海师大哲学专业的优势和特色的学科。20年筚路蓝缕,学科建设成就斐然。在学科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伦理学学科排名、学科影响力不断提升。学科带头人王正平教授是国内应用伦理学最早的开拓者之一,其在教育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研究居于全国领先地位,他还创建了全国首个“上海师德研究与评价中心”。陈泽环教授是国内伦理学界的知名学者,其对阿尔贝特·施韦泽思想的研究位居国内之首,其生命伦理学、民族复兴与伦理学的文明根底研究在学界获得良好声誉。晏辉教授在伦理学基础理论、公民伦理、公共管理伦理学等领域成果丰硕,是国内经济伦理学、家庭伦理学等领域的知名学者。张自慧教授在礼文化与中国传统伦理领域有自己的建树,出版了一系列高水平的学术论著。衷心祝愿上海师范大学的伦理学学科乃至哲学学科,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不断追踪学术前沿问题,追求卓越,追求一流,努力形成自己的学术特色和学术品牌,把上海师范大学的伦理学学科,上海师范大学的哲学学科,打造成全国的学术重镇。

上海师范大学伦理学学科创点人王正平教授在发言中,回望20年来走过的路,真诚感谢学校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感谢上海和全国伦理学众多专家的真诚厚爱与帮助,感谢团队前辈魏道履教授等人的艰苦开拓与同仁老中青几代人的共同奋斗。他指出,对善与美的不息追求,是从事伦理学,特别是应用伦理学研究内在精神动力。当下之世,利益冲突,价值多元,道德常常处于无奈与脆弱之中。但是,我们依旧深信伦理的意义,道德的价值,善良的重要。我们我们中华民族已经已经进入了一个全面振兴的伟大的新时代,伦理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应当肩负时代责任,砥砺前行。

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陈恒教授在会议致辞,对20多年来我校哲学学科和伦伦理学学科取得的突出贡献的专家教授表示感谢,向各兄弟院校和单位对上海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的感谢。《解放日报》社党委副书记周智强教授、上海市伦理学会代表复旦大学高国希教授先后致辞,充分肯定了上海师范大学伦理学学科点的各位专家教授为拓展上海和全国伦理学研究做出的突出贡献。特别是环境伦理学、教育伦理学、劳动伦理问题研究等领域,走在全国的前面。希望学科点的专家教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教育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陈昌来教授、毕业学生代表周治华副教授在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本次会议的重点是第二阶段以“新时代师德与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的高端学术研讨,会议由上海师范大学期刊社社长何云峰教授主持。他指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从此,公民道德建设具备了更为强大的思想引领和科学的行动指南。在《纲要》的引领下,我们应该坚持守正创新、探索实践,奋力谱写公民道德建设新的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的道德力量。此次《纲要》比2001版有许多新的亮点,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的变化和新特点。面对新时代复杂的社会环境,公民道德建设需要与时俱进,需要有新抓手、新突破口,才能有成效。《纲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在紧紧围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总体目标谋篇布局的同时,始终贯穿着强烈的问题意识与鲜明的问题导向。在道德理论方面,强调价值引领、精神支撑;在道德实践方面,突出抓好网络空间的道德建设。现代公民的道德素养已经成为国家软实力的展现。因此,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意味着具有很高的战略意义。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全体与会专家围绕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2001年《纲要》的继承、发展与超越”“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师德师风建设对全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对我国伦理学学科发展提出哪些新的要求”等三个议题,进行了热烈的理论研讨、思辨和探究。各位专家各抒己见,会议气氛真挚而热烈。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高原建设负责人陈泽环教授作了题为《中华文明与公民道德建设》的学术发言。他指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明确提出的中国是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大国、中华文明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等思想和命题,中国学术界有许多研究成果可以深化我们的理解。现在人们为什么强调“中国是一个‘文明型’国家”,其实质就是突出“中华文明”是人类文明史中的“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社会、制度类型”、“一种值得专门了解的大共同体存续传统”,也就是突出中国、中华民族、中国人民、中华文化、中华文明的中华民族性。文化、文明具有两种最重要的本质属性,即时代性和民族性。辩证地处理好文化、文明的时代性和民族性的关系,是理解和推动文化、文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历史和现实昭示我们,如果说,在救亡图存的革命时期(实现社会制度的变革),人们必然更注重文化的时代性;那么,在民族复兴的建设时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们则应更自觉地立足文化的民族性。

当前我们从“中华文明”根柢上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在国内有利于通过提高最广大公民的文化和道德认同以增强其政治认同,在国际上有利于我国通过文明交流互鉴,避免意识形态对抗和文明冲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就能够充分理解王岐山的讲话:“新中国70年的辉煌成就,凝结着当代中国人民的辛勤和汗水,也凝结着中华文明的智慧和精华。中华文明推崇的‘小康’‘大同’‘天下为公’,与今天我们为之奋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息息相通;中华文明推崇的‘重民’‘安民’等民本思想,与今天我们坚持的‘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脉相承;中华文明推崇的‘仁义礼智信’,与今天我们倡导的家国情怀、责任担当乃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交相辉映;中华文明推崇的‘和而不同’‘协和万邦’,与今天我们主张的开放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思致相因。中华文明始终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源头活水”。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研究员吴新文教授作了题为《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引领和统辖五大文明建设》的学术发言。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随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较于以往的社会主义,越来越呈现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文明升华的社会主义、引领时代的社会主义等新特征,而其核心则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五大文明建设中,道德文明建设是贯穿始终的一根红线,离开了道德文明,其他文明就会失魂落魄,缺乏精气神。在此意义上,道德文明建设不是五大文明建设的附庸,更不是无关紧要的点缀,而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必需的立根塑魂、立德树人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应该对五大文明建设起到引领和统辖作用。《纲要》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作出了充分的阐述。

用公民道德建设引领和统辖五大文明建设,既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理想的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筑牢理想信念之基,为公民道德建设赋予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同时又要划定社会主义道德底线,坚持道德底线不可触碰,对突破底线者进行严肃惩戒。在明确理想和确保底线的基础上,激发公民道德养成的自觉性和能动性,推动公民道德建设良性发展。弘扬理想、坚守底线,拓宽道德建设的领域和空间,构成了《纲要》的一大鲜明特色。

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引领和统辖五大文明建设,需要更为丰富的伦理学知识、思想和理论,也需要更多伦理学专业的人才,这无疑为新时代伦理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道德建设地位的提升也对伦理学学科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代中国的伦理学研究与教学,只有更好地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未来导向,才能真正培育出扎根于中国大地的伦理学,形成有针对性、现实性、前瞻性的中国伦理学学科体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更好地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服务。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所副所长卜玉华教授作了题为《从“三个读懂”,把握<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实质》的学术发言。她指出,20019月,党中央公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世纪之交我国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架构了新世纪初期的建设方向。201910月,党中央又版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新时代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总方向、总路径指明了方向。那么,如果理解这次纲要的精神实质呢,她以为要把握“三个读懂”:

       其一,读懂时代。此《纲要》提出的背景是基于“新时代”,那么,我们就需要理解这个新时代,即在2019年这个时间点上,我们如何往前后与往后看,理解“新时代”的内涵。2019年,我们社会的现代性进程不断往深度和广度迈进。我国从经济体量、城市化进程、以及人对开放的、市场化的社会生活方式都有了更为成熟的生存经验,既适应着时代,也为时代所困惑。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当物质丰裕之后,我们的精神生活应该如何安身立命,我们是谁,我们想做什么样的人,我们能够做什么样的人,以及我们应以何种姿态与这个世界共处,等这些本体性的问题再次推送到我们面前,而这些问题的清晰,直接关联着往后看的15年,即2035年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整体目标的达成度,而人的道德品质发展是重要且基础性的一环。这其中,“现代性”是个关键词,它让我们清晰,现代性意义下的公民道德建设,要承认人的主体性和独立精神,需要满足人对自由、平等、关爱的需要,需要从新的意义上重新理解和思考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它也让我们知道,现代性与中国传统的文化脉络关系,现代性不是简单地对传统的摒弃,它需要发扬传统文化优质的、能够养人之现代德性的养料。

其二,读懂中国。读懂当代中国,不仅需要时间性维度,还需要空间性维度。即读懂当代中国,需要在全球化、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野读中国。它包括两层任务:一层是需要向世界敞开自我的中国,自信的中国,能够与世界对话的中国。这就意味着,我国以什么样的道德形象站在世界面前,才能够觉得有尊严,也被尊重;第二层是需要能够得到世界认同、平等对话的中国。对话者,不只是国家领导人、也不只是走出国门的学者、商人以及旅居的中国人,还有在现代信息世界中不出国门也能够被听到、看到的每一个中国人,我们应该以何种德性形象站在世界的面前,受到尊重、被识别也被认同呢?这就涉及到我们的文化身份问题。因此,回到中华文明的意义上来定位和养育我们的德性,以百年来现代性进程中形成共识、并具有未来前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以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精神文化来共同滋养我们的德性,才能够既明确我们的身份,避免被误解,也能够平等而自信地与世界对话与合作,以携手面对不确定的人类命运之未来。

其三,读懂教育。教育之所以对《纲要》很重要,原因在于教育回答的不仅是要往哪里走的问题,还要如何走才能够达到目标的问题,它涉及路径、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问题。也就是说,新时代的公民道德教育需要在现代性框架下思考其方式方法的适当性,不仅要承认每个人应拥有道德自主性,有意识地培养人的道德自主性,而且要意识到在现代公民的意义培养人的德性。前者以学校教育教学为例,意味着教师仅仅是爱学生是不充分的,还需要承认学生的主体性,允许学生发出自己的真实声音,让学生敢于表达真实的、自主的想法。后者,要求教育有意识地在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个人与自然、个人与自我等新的伦理关系及秩序下培养公民的道德品质。

上海师德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上海师范大学王正平教授作了题为《教师立德树人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的学术发言。他指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学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要把立德树人贯彻学校教育全过程。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新时期教育工作的根本价值目标是立德树人。立德树人具有两个方面的重要含义:一方面,,教师要恪守道德底线,立高尚之德,帮助学生培养优良的思想品德,践行人类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另一方面, 教师要重视自我职业人格完善和专业发展,积极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师德师风建设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

第一,教师坚持立德树人,做“四有”好教师,能够为全体公民的道德建设树立活生生的道德榜样。在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中,有“天、地、君、亲、师”的尊师传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不仅要有知识学问,还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格,能够作为民众的道德表率。夸美纽斯说过:“教师应当是道德卓异的人物”。我们全国1670万大中小学和幼儿教师立德立言、以身垂范,必定为我们新时代的道德文明建设带来巨大的正面积极影响。

第二,教师坚持立德树人,做“四有”好教师,能够为广大学生带来最有益的道德阳光,促进青少年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师的道德人格是进行教育的基石。乌申斯基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都不可能代替的最有用的阳光。”一方面,学校教育和教学过程是一个道德启迪道德,良心培育良心,理想激励理想的过程。教师有高尚的理想和德性,才能培养具有良好道德人格的青年一代。另一方面,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教师自觉立德树人,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学校德智体美劳全过程,就会“润物细无声”,为社会培养新时代所需要的新人。

       上海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姚俭建教授作了题为《师德建设、公民道德建设与国家治理的伦理效能》的学术发言。他指出,道德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了新时代国家治理的软实力。从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兼顾角度考察,公民道德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培育涂尔干意义上的“社会力”,体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德力量;在现实操作层面则是借助于不同层次道德建设协调性推升公民道德水平。在规范的意义上,学校师德是体现社会道德水平的标杆。因此,如何从国家治理范畴准确把握学校师德建设与公民道德建设之间的协调性和整合性,是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中国方案”实施,进一步提升道德在国家治理进程中的效能尤为重要。

一是重视学校师德建设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和引领功能。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决定了师德建设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地位。作为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重要承载,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学生智力的开发者和道德的塑造者,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学高为师,德高为范,高尚的师德作为最具魅力的活教科书,不仅是学校师德建设的价值之魂,也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的标杆。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学校的师德建设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切入点。正是基于新时代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当务之急就是要通过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持续有效地推进师德建设。

二是优化学校师德建设与整个公民道德建设协调并进的社会化机制。在国家治理层面,要从理论建构的角度揭示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在规律,将公民道德建设与师德建设有机统一起来;通过制度重构,形成理念、行为、效能和制度四位一体的道德治理链条,创设学校师德建设从单一走向多元、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制度环境,不断优化学校师德建设与整个公民道德建设协调并进的社会化机制,推进学校师德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内在契合。

三是探索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治理新路径,弥补学校师德建设中的“治理短板”。《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教育引导“软约束”和有效治理“硬约束”的有机结合,不仅诠释了现代化的公民道德不仅需要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和个体道德修养,还需要通过“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得以实现的基本共识。这对于推进基于他律与自律有机结合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师德建设实践无疑提供了有效实施路径。在自律机制方面,学校师德建设要与教师的主体能动性相契合,激发教师内在的道德需要,使高尚师德成为教师的心理需求和精神追求。在完善他律机制方面,创新师德建设的理念、主体、方法和路径,推进师德建设理论创新、师德传播方法创新、师德实践路径创新。通过构筑师德传播、教育和监督的网络,立体式、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包括理想信念、伦理道德、心理健康、学术规范等内容在内的师德教育和师德舆论监督;激励与约束并重,学校师德建设要与学校治理结构相契合,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新教师准入机制以及师德考评奖惩和教师退出机制,实现师德问题治理的新突破。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中之教授作了题为《师德师风建设必须“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相结合》的学术发言。他指出,教育部等七部门在“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中指出,尊重规律是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原则,而“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是这一原则的必然要求。在教师职业活动中,尊重规律意味着:首先是尊重教育规律。一方面,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用真善美教育学生。师德师风建设必然对教师提出理想性的要求,要追求高尚的人格。否则,就难以为人师表。另一方面,教师的言行又要符合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最基本要求,才能在教育活动中建立道德威信。其次是尊重教师成长发展的规律。师德的内在结构中是有层次的,既有高层次的要求,又有低层次的要求。对于教师个体的道德实践来说,是不断攀登道德阶梯的过程。也就是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过程。师德修养要在“高位引领”下,夯实道德人格的基础。再次是尊重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要搞好师德师风建设必须突出典型树德,用榜样的力量,发挥“高位引领”的作用,同时要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最近,全国有的高校出现了严重违反师德的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必须坚决地采取措施,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上海师范大学哲法学院高慧珠教授作了题为《浅析<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新时代特色》的学术发言。她指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体现了鲜明的新时代特色:

一、《新纲要》发挥了法治在道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关于德育的话语体系超越了传统德育思路,具有鲜明的当代特征。《新纲要》提出,要“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体现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之中,以法治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这就打破了以说教和正面教育为主的德育理念,从而强调了德法兼治,外力强制和内心服从这一内外结合的公民道德建设,这更符合当代实际。正如马克思所说,我们工作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个人”,而“现实的个人”并非“圣人”或“单纯的人”。一般说来,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没有“内外兼治”,难以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二、《新纲要》更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提出了要“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提出了基层可进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使道德建设为经济服务的新时代特点鲜明凸显出来。如重读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虽然其中也曾提出道德建设要批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等丑恶现象,但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其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要加快“商务诚信”等诚信建设,还是首次。这使新时代的道德建设更具有现代特征。

三、《新纲要》提出了道德建设要加强法律制度保障,在道德建设中突出了制度建设与制度保障,体现了新时代道德建设的又一鲜明特点。制度作为社会治理的把手,也是道德建设、道德治理的把手。道德建设的成果,需通过形成新的制度而达到巩固,延续乃至产生叠加正效应。好制度可推进道德建设水平的提高,道德建设成果又可通过好的制度得到巩固和延续。《新纲要》对制度建设的强调,正是改革开放40年来乃至新中国建国70年来我们思想政治工作正反经验的总结,也是对重突击、重运动教育轻制度传统观念的超越。对制度建设的强调和重视,《新纲要》强调道德建设的制度保障,也正是这一时代精神的鲜明体现。

上海师大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志丹教授作了题为《无伦理的道德与无道德的伦理——解码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悖论》的学术发言。他指出,公民道德建设需要直面现代社会的伦理-道德问题,这就是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悖论问题。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加之第三次工业革命浪潮的影响,现代社会伦理与道德之间的传统平衡与张力被打破,出现了伦理-道德的断裂、倒错、矛盾、悖论以及碎片化的时代“症候”,即“无伦理的道德”与“无道德的伦理”的吊诡性悖论。聚焦时变,透过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探究“脱节的时代”(德里达语)这些悖论现象的表象及成因,既可以为敷设反映现时代精神的伦理-道德共识,实现伦理-道德合理张力之复归找到可能的突破口,也是伦理学应有的学术担当以及发挥自身应有的实践功能的基本进路。

上海师范大学哲法学院哲学系主任张自慧教授作了题为《在继承传统中创新发展,自觉传承中国传统美德》的学术发言。她指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篇提到,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孕育了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品格,培育了中国人民的崇高价值追求。今天我们要充分挖掘传统文化资源,特别是要凝练出中华文明的“魂”,助力新时代的道德建设。众所周知,中华文明是礼乐文明,几千年来,礼宜乐和的治世之道一直是中国社会有序发展的保障,“礼”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对国人道德素养的提升和国家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孔子主张“为国以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认为只有以礼治国才能使“民有耻且格”。当颜回问夫子何谓仁,如何达到仁的道德境界时,孔子回答:“克己复礼为仁”,其意是一个人通过克制自己的不当欲望、践履礼仪就可以逐步成为有道德的人。可见,“礼”是实现“仁”的路径,是道德的“入口”和“抓手”,今天,我们的礼仪教育应从娃娃抓起,通过家庭礼仪教育、学校礼仪教育和全社会对礼仪的倡导,提升青少年乃至全体公民的文明素养和道德修养。同时,要厘清“礼”的本质,它不仅强调合理的等差,更重视“时中”与“合宜”,反对走极端,惟有做到“礼以制中”,方能“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治华副教授作了题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应发挥英雄的道德影响力》的学术发言。他指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尤其重视英雄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有7处提到英雄。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说,英雄行为是一种份外行为,是道德上值得赞许的、有价值的,但又不是义务的行为。当今时代,崇尚英雄,争做英雄,就是要弘扬英雄的嘉言懿行,从英雄人物和时代楷模身上感受道德风范,不断修身立德,不仅要在遵守底线道德上下功夫,更好在追求高尚品德上下功夫。

上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苏令银副教授作了题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创新”之处》的学术发言。他指出,《新纲要》根据新时代新特点,在思维方式、策略选择等诸多方面,在坚持上述“守正”内容的同时,又在诸多方面实现了开拓创新,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大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力点,深刻体现了新时代的新要求和新特征。二是《新纲要》对道德建设的法治法规保障和夯实基层实践基础给予了高度关注。三是《新纲要》对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公民个体在道德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予了高度关注。

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亚月副教授作了题为《“新时代师德与公民道德建设高端研讨会”》的学术发言。她指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内容中,高度强调实施环节,从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到用良好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从以先进模范引领道德风到以正确舆论营造良好道德环境,以及用优秀文艺作品陶冶道德情操等,《实施纲要》从七个重要方面妥善设计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的具体路径,并高度重视推动道德实践的养成,这是其较之于之前公民道德建设纲领的显著优点。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张永超副教授作了题为《道德的理性塑建与学科的理论外推》的学术发言。他指出,伦理学的学科建设当避免两个倾向:道德化和独断论。第一,伦理学研究道德现象,但是与“道德教化”各有分工,泾渭分明。第二、伦理学侧重理性论证,因此要逐渐告别“独断论”倾向和自说自话局面。

       本次会议的第三阶段,上海师范大学道德文明与宗教文化中心主任晏辉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提出,我们应当加强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包括什么是德性论,什么是规范论,进行学术的积累,要对马克思主义基本道德理论有所关注。他认为应用伦理学分为“人和自然”“人与人”“人和自己”这三部分,要对每一部分都进行深入研究与拓展。在当代的社会条件下,出现了一系列类似于形式主义泛滥的问题,在讨论“制度”之前要对“什么是制度”的前提进行论证,前提论证要牢固,要多要求自己,少要求别人。并提出了当前伦理学研究要避免四个分离现象,即“道德与规范的分离”“行动者与责任者的分离”“言说者与实践者的分离”“德性与幸福的分离”,要深化理论研究的前提意义与实践导向。

(供稿:上海师德研究与评价中心,撰稿:李文静)

(文字编辑:雨桥    网络编辑:王爱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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