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教师注册委员会申明,它的使命旨在提升教师的教学职业和职业标准。该《教学伦理规范》并非让教师服从规范要求,而是提供一个框架以协助教师反思他们的教学决策和伦理问题。它阐明了南澳大利亚三项作为教学职业基调的核心价值:正直(integrity),尊重(respect)和责任(responsibility)。
委员会承认,该《教学伦理规范》所体现的伦理原则已经在指导南澳大利亚教师的教学实践和行为中。然而,一个伦理规范作为行业内的公开声明,它能够清楚阐述行业伦理原则,以及如何应用这些原则以推动建成高品质的教学质量。教师在使用这项伦理规范的实践活动和伦理反思反过来帮助委员会进一步修改该规范。我们希望,《教学伦理规范》将协助教学行业的每一个教师在日常的教学实践中做出恰当的伦理决策。
南澳大利亚教学职业的核心是奉行对学习者的教育、学习、保护和福利的承诺。具体而言,该规范的目标旨在:
l支持正直、尊重和责任成为教师职业的三项核心价值;
l指导教师针对职业问题制定伦理决策;
l鼓舞、促进和增强公众对教师职业的信心。
教师应当:
l构建学习者的能力,令他们作为具有见地的社会成员和贡献者积极参与一个公正、富有责任心的开放社会中;
l与学习者、学习者的父母/监护人、同行和教师共同体发展良好的专业关系;
l制定教学决策过程中符合伦理准则,意识到并接受利益团体和视角的多样性;
l肯定教师的承诺是保持高水平的专业标准和实践。
教学实践的核心伦理价值:
l正直:我们务必在我们的专业关系中保证真诚与可信赖,提高教师职业的尊重和荣誉。
l尊重:我们务必以恰当的礼节和同理心支持我们的学习者,承认和重视学习者不同的背景、能力和行为习惯。我们同样重视教育共同体的贡献,培养学习者的批判性思维和行动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发挥积极的影响。
l责任:我们务必通过持续的职业培训,通过与我们的教育合作伙伴以学习者的最高利益为宗旨而共同工作,从而确保我们教学职业标准,为学习者提供高水平的教学质量和切实的关怀。
(文字编辑:吴知桦 网络编辑:吴知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