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始终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上海市和市教卫党委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六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师德建设工作合力
学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和校长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统战、党办、校办、人事、教务、科研、研究生院、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明确各级党组织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三大主体责任,并制定实施学校党委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学校定期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确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协抓共管,把师德建设贯穿于教师培养管理工作全过程,着力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学校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二、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教育培训机制
学校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建立教师师德教育培训统一平台,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培训计划》,构建涵盖知识、能力、素养等为一体的全方位能力培育体系和贯穿教师职业发展全过程的终身培养体系。建立健全岗前培训、任职培训、学历学位教育、专业知识进修、实践技能培训和高层次研究等多种师德师风培训形式。对新进教师开展岗前培训,除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外,还要对其进行教学规范、职业理想、职业道德的培训;对于青年教师,大力开展以教师职业生涯发展为重点的培训,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把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教师志愿服务活动,并结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教育,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调查研究、学习考察和挂职锻炼。各二级单位根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每年制定师德师风目标建设计划,落实师德师风教育制度。
三、加强师德宣传,培育良好师德风尚
学校将师德宣传纳入学校思想宣传工作统一部署,实现师德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组织师德主题宣传教育,系统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建设的文件,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把培养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教师为人为学为师的优秀事迹,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展现模范人物的精神风貌和师德风采。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关工委、学生会等群团组织优势,集中举办师德宣传活动,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对于学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积极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手机报、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通过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各级各类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等系列评选活动,充分展现我校教师的良好形象,宣传我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
四、健全师德考核,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师德评价体系。学校实施《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审查操作办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审查和把关,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严把教师进口关。学校结合年度考核方案,将师德师风建设列为二级单位考核指标;将教师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列入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表现作为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的首要内容和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五、强化师德监督,防止师德失范行为
建立健全师德监督体系。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工会、教代会和纪律监察等部门和机构在教师作风建设、学术规范、教书育人等方面的监督调查作用,及时了解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全方位加强师德监督。建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师德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师德监督渠道,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定期开展师德状况调查,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政策措施。
六、注重师德激励,弘扬高尚师德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表彰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建立校内奖励荣誉体系,设立“校长奖”“教育育人奖”“科研成果奖”“管理服务奖”“各类专项奖”,在校内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我最喜爱的好老师”“师德先进个人”“教学名师”“教学标兵”“科研标兵”“优秀研究生指导老师”等评选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七、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学校健全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明确教师禁行行为,教职工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职业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其他违反高校教职工职业道德的行为。对于各类师德失范行为依法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建立师德建设问责机制。建立“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高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建设水平,对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立德树人根本使命。
(供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