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声明
这份《伦理规范》是教育者的公开声明,它设定了明确的期望和原则来指导实践、激发教育者的专业潜能。教育工作者相信,一套普遍持有的原则可以帮助个人进行更专业的判断。这份规范说明教育职业的核心价值。在教育整个过程中,“教育工作者”是指所有在纽约州所有学校工作的、需要资格证书上岗的教师,包括课堂讲授的教师、学校领导和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原则1:教育者培养每一个学生智力、身体、情感、社会和公民的潜能。
教育工作者通过整合知识、身体、情感、社会和公民学习,促进所有学生的成长。他们尊重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尊严和价值。教育工作者帮助学生珍视自己的身份,更多地了解他们自己的文化遗产,并实践社会和公民责任。他们帮助学生反思自己的学习,并将其与他们的生活经历联系起来。他们让学生参加多种多样的活动,这些活动鼓励学生思考不同方法和解决途径的议题,同时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方法来展示他们的能力和学习潜能。他们促进学生在有效分析、综合、评估和交流信息等方面的发展。
原则2:教育工作者为所有人创造、支持和维护具有挑战性的学习环境。
教育工作者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来促进学生的学习。他们清楚理解课程,并利用一系列策略和评估来解决分歧。教育工作者在对人类发展和学习理论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发展和实施课程项目。他们支持充满挑战的学习环境。他们提倡必要的资源来教导更高层次的学习。他们建立并保持了明确的行为和文化标准。教育者是学习者的榜样,他们展示了发展和应用知识所必需的思维习惯和工作,同时表现出对学习的好奇心和热情。他们鼓励学生成为积极的、有探究精神和分辨力的人,勉励学生反思并监督自己的学习。
原则3:教育工作者致力于自己的学习,以发展他们的实践。
教育工作者认识到,专业知识和发展是他们实践的基础。他们清楚他们的教育目标和主题,他们理解学生是如何学习的。教育工作者尊重教师和学生之间学习关系的互惠本质。他们投入多样化的个人和多人合作的学习经验,这些经验对于专业发展和促进学生学习至关重要。他们利用各种形式的教育研究成果,并以自己的方式对教育研究作出贡献,以改善他们自己的实践。
原则4:教育工作者与同事和其他专业人士合作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育工作者鼓励和支持他们的同事建立和维护高标准。他们参与有关课程、教学和评估设计的决策,他们共同负责学校的管理。他们与社区机构合作,利用资源和建立综合服务来支持学生。教育工作者尊重其他专业人士,并相信所有人都拥有在专业和支持性的环境中教授和学习的权利。他们参与了成为新教育工作者的准备和训练,以及针对所有教员的专业发展。
原则5:教育工作者与家长和社区合作,建立信任和尊重保密的关系。
教育工作者与家长和社区的其他成员合作,加强学校项目,促进学生学习。他们还认识到文化和语言遗产、性别、家庭和社区是如何塑造学生的经验和学习。教育工作者尊重他们对学生和他们的家庭的特殊知识的隐私性质,只有在学生的最大利益上才使用这些知识。他们主张为所有儿童提供公平的机会。
原则6:教育工作者推动学习共同体的知识和伦理基础的建设。
教育工作者认识到对他们的信任所承担的义务。他们有责任理解已知的知识,追求进一步的知识,为知识的形成做出贡献,并将知识转化为可理解的形式。他们帮助学生理解知识往往是复杂的,有时是矛盾的。教育工作者是他们学生成长和发展的知己、导师和倡导者。作为青年和公众的榜样,他们体现了知性诚实、社交策略、成熟的技巧和公平的美德。
(资料来源:http://www.highered.nysed.gov/tcert/resteachers/codeofethi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