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发达国家订立教师道德规范的经验启示
美国较早研究和订立教师道德规范。20世纪60年代美国教育协会就制订了影响全国的教师道德规范,并且对世界各国的研制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教育协会的教师道德规范主要由约束教师专业行为的条规构成,用义务与禁令的语言写成。1968年的美国教育协会专业伦理委员会副秘书唐纳德·L·康拉德特别指出,教师道德规范主要涉及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照的禁令。义务与禁令的表述必须十分清晰,告诉专业实践者和服务对象什么行为是违反伦理规范的。规则表述必须明确有罪的标准。但是,近二十年来专注于约束性条规的教师道德规范受到质疑,等转而突出激励性的教师道德核心价值,构建以教师道德核心价值为主体的规范体系。例如,英国英格兰与威尔士地区的普通教育委员会(General Teaching Council)认为教师道德规范应是教师专业中基本价值与一般道德原则的表达。对这些专业价值和伦理原则的共同理解与珍视是教育专业的核心。2002年英格兰普通教育委员会发布了《专业价值观与实践规范》(Code of Professional Values and Practices)。该规范“提出了构成教师专业素养的信念、价值观和态度”,从教师与学生、家长、同事、其他利益相关者、学校等六个方面陈述了英格兰学校教育须秉持的专业伦理价值观。再如,2006年加拿大安大略省在修订全省师德规范时,以“教育专业的核心专业价值观和伦理责任是什么?”为核心议题,将原来师德价值引领与专业行为管理混杂的12条伦理规范修改为仅包含关爱、尊重、信任和正直等四项核心师德价值的规范体系。
澳大利亚则表现得更为明显,许多州或领地最新制订的教师道德规范出现了从约束性条规向凝练教师道德核心价值的转变。(表1)例如,南澳大利亚州在规范的最后明确表示“该规范不是作为服从或遵守的作用,只是作为框架帮助教师来反思决策和伦理问题”。这种形式的规范则呈现出一种激励性,目的在于界定教师专业中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和伦理原则,给予教师更多的道德自主,相信教师能够为了学生和社会的利益作出合适的道德决策,从而激发教师的更高的专业理念。
表1加拿大安大略省《教学专业伦理标准》前后两版比较(2000年版)
2000年版
2006年修订版
1. 与学生保持专业关系。
2. 知道并重视教师与学生专业关系的优先性。
3. 将所有学生视为独特的个体、有持续学习需求与能力的个体,平等对待他们,始终如一地尊重他们。
4. 除非法律规定或出于个人安全考虑,应保守有关学生的秘密信息。
5. 尊重人类高贵的精神上的价值观、文化价值观、自由、社会公正、民主和环保的价值观。
6. 与教师学院的成员及其他人协作,营造支持学生社会性、智力、精神、文化、道德和情感发展的专业环境。
7. 在相互尊重、信任和交流的基础上,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建立合作关系。
8. 基于学生的利益,以及法律规定,与其它机构专业人员合作。
9. 行为正直、诚实、公平且有尊严。
10. 除非法律规定或危及人身安全,应对教师学院成员的专业言行保密。
11. 遵守教育法及其他规定。
12. 当现存政策与实践需要被评估和修正时,以专业的方式向恰当的人提出建议。
1. 关爱:关爱的伦理标准包含同情、接纳学生,并对学生潜能的发展富有兴趣且具有洞察力。教师需要通过积极的影响、专业的判断和移情表达学生利益的关切。
2. 尊重:尊重的伦理标准的本质是信任和公平。教师应尊崇人格尊严、情绪健康和认知发展。教师在专业实践中,还应做尊重精神与文化价值观、社会公正、个人隐私、自由、民主和环境的模范。
3. 信任:信任的伦理标准具体表现为公平、开放与诚实。专业成员与学生、同事、家长或监护人,以及公众的关系均以信任为基础。
4. 正直:诚实、可靠及道德的行为是正直的伦理标准的具体体现。持续性反思有助于专业成员在履行专业义务和承担专业责任的过程中实践正直原则。
表2:澳大利亚部分州或领地的教师道德核心价值
州或领地 | 核心价值 | 核心价值的解释 |
维多利亚州 | 正直、尊重、责任 | 正直:代表学生最大的利益;维持和学生、家长、同时和社区间的专业关系;以尊重和提高专业的方式行动。 尊重:表现关爱和同情;公正对待学生;对同事十分尊敬;承认在教育中家长的伙伴地位。 责任:提供质量教学;维持和发展自身的专业实践;为着学生的最大利益和同事合作。 |
昆士兰州 | 正直、尊严、责任、尊重、正义和关爱 | 正直:创造和维持合适的专业关系;以公正、真诚和诚实的方式工作。 尊严:尊重不同的家庭背景多样性和平等对待学生,报以关爱和同情;尊重每个学生的努力和潜能,承认每个学生的独特性。 尊重:和学生及其家庭的交往中基于相互尊重、信任,如需必要,保密,致力于促进学生的健康和学习;和同事和更广的团体合作提高专业。 正义:公正且公道合理;致力于个体的和社区的利益以及公共的利益;通过反思性专业讨论解决相矛盾的不同伦理原则和不同利益团体的要求。 关爱:和学生、家庭、同事和社区维持同情和密切的关系;通过积极效应的实践、专业判断和实践中的同情来致力于学生的健康和学习。 |
南澳大利亚 | 正直、尊重和责任 | 正直:在我们的专业关系中应该诚实而值得信任,支持专业的尊严和荣誉。 尊重:以谦逊和同情的方式行动,拥护学习者,认识和尊重学习者的多样背景、能力和行为。我们培养批判性思维和行动来作用于美好的未来,同时尊重我们教育团体的贡献。 责任:通过持续的专业学习、为学习者的最大利益和教育伙伴共事、支持专业标准,以此来提高高质量的教学和关爱。 |
塔斯马尼亚 | 尊严、尊重、正直、同情和正义 | 尊严:支持所有人的内在价值,包括自己、学生、同事和家长。 尊重:对所有人的感情、权利和传统持有应有的尊重,基于相互尊重和信任来发展关系。 正直:公正而负责的行动,对待专业义务需诚实、守信和负责任。 同情:对他人的感情和观点给予关注,虚心(open-minded)而同情性地回应。 正义:公正而合理,致力于个体的、社区的福祉和公共利益。 |
首都地区 | 正直、尊重、责任 | 正直:展现符合教师角色的合适的专业行为和实践;创造和维持和学生、家长、同时和社会的专业关系;维持专业和个人行为标准与社会期望,遵守本规范和其他由用人单位制定的实践、行为和伦理规范 尊重:对待学生尊重、公正和公平;采取恰当的方式和学生、家长、同事以及其他人员交流;对文化、种族、宗教和个人的多样化予以考虑。 责任:维持专业知识、实践和参与;致力于教育和学生的成长;在任何时候表现合法有礼,以此提高教学专业的身份。 |
出现上述转变的原因主要是,相较于规约性为主的道德规范,以呈现教师道德核心价值为主的激励性规范更符合教师的专业特点。首先,约束性规范,可能忽视教师的真正内在道德动机,造成教师屈从于规范,以致让教师失去作为专业人员进行道德判断中的自信。教师道德核心价值旨在激励教师的内在道德动机,让教师在道德实践中拥有道德自信,做出最佳道德决策。其次,教育伦理是一种应用性的伦理,有着复杂和不确定性。激励性规范为教师的道德实践留有充分的自主空间。最后,以核心价值为主的规范更容易让教师明确教育专业伦理的特殊要求,追求专业道德上的卓越。
(作者:杭州师范大学教授 王凯)